自然资源部废止和修改这些部分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
第 6 号
《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二批废止和修改的部分规章的决议》已经2020年自然资源部第1次部务聚会审议通过,现予宣布,自宣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陆 昊
2020年3月20日
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二批废止和修改的部分规章的决议
(2020年自然资源部第1次部务聚会通过)
一、废止以下规章
《征收土地通告步伐》(领土资源部令第49号)
《测绘行政处分程序划定》(领土资源部令第50号)
《土地使用年度妄想管理步伐》(领土资源部令第66号)
《领土资源部关于<领土资源行政处分步伐>第七条的诠释》(领土资源部令第67号)
二、修改《领土资源听证划定》
(一)将第三条、第十九条、第三十三条中的“基本农田”修改为“永世基本农田”;
(二)将第三条、第十二条、第十八条中“土地使用总体妄想”修改为“领土空间妄想”;
(三)将第三条、第十二条、第十八条中“区域性征地赔偿标准” 修改为“区片综合地价”;
(四)将《领土资源听证划定》中的“领土资源”统一修改为“自然资源”;“领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统一修改为“自然资源主管部分”;“行政处分”统一修改为“处分”。
三、修改《领土资源行政处分步伐》
(一)在第七条增添一款,作为第二款:“天下规模内重大、重大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是指:
“(一)国务院要求自然资源部统领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
“(二)跨省级行政区域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
“(三)自然资源部以为应当由其统领的其他自然资源违法案件”;
(二)将第四十五条第(五)项修改为“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移送有关机关追究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移送有关机关的”;
(三)将《领土资源行政处分步伐》中的“领土资源”统一修改为“自然资源”;“领土资源主管部分”统一修改为“自然资源主管部分”。
四、修改《领土资源执法监视划定》
(一)将第二条修改为:“本划定所称自然资源执法监视,是指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分遵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自然资源执律例则的行为举行检查、阻止和查处的行政执法运动”;
(二)将第四条修改为:“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分应当强化遥感监测、视频监控等科技和信息化手段的应用,明确执法事情手艺支持机构�?梢酝ü褐蒙缁岱竦确椒ㄌ嵘捶嗍有堋�;
(三)在第五条之后增添一条,作为第六条:“任何单位和小我私家发明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有权向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分举报。接到举报的自然资源主管部分应当依法依规处置惩罚”;
(四)将第六条第(五)(六)项修改为:
“(五)对违反自然资源执律例则依法应当追究国家事情职员责任的,遵照有关划定移送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处置惩罚;
“(六)对违反自然资源执律例则涉嫌犯法的,将案件移送有关机关;”
(五)将第九条第(三)项修改为:“(三)取得执法证件”。
(六)删除第十条至第十五条。
(七)将第二十一条修改为:“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分应当建设执法巡查、抽查制度,组织开展巡查、抽查运动,发明、报告和依法阻止自然资源违法行为”。
(八)将第二十二条修改为:“自然资源部在天下安排开展自然资源卫片执法监视;
“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分凭证自然资源部的统一安排,组织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分开展自然资源卫片执法监视,并向自然资源部报告效果”;
(九)将第二十三条修改为:“省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分实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和果真转达制度”;
(十)将第二十五条第(三)项后增添两项作为第(四)(五)项:
“(四)对重大、重大、疑难的行政执法案件,举行音像纪录;
“(五)其他对当事人权力义务有重大影响的,举行音像纪录”;
(十一)将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修改为:“重大行政处分决议,包括没收违法采出的矿产品、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修建物、限期拆除违法修建物、吊销勘查允许证或者采矿允许证、地质灾难防治单位资质、测绘资质等行政处分决议等”;
(十二)将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修改为:“(一)拟作出的处分决议情形说明”;
(十三)将第二十八条第(六)项后增添三项作为第(七)(八)(九)项:
“(七)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整规范;
“(八)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法、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等;
“(九)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
(十四)将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后增添两项作为第(二)(三)项:
“(二)依法没收修建物或者其他设施,没收后应当实时向有关部分移交;
“(三)发明违法线索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向有关部分移送违法犯法线索”;
(十五)将第三十四条第(三)项修改为:“(三)已经立案查处,依法应当申请强制执行、移送有关机关追究责任,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移送有关机关的”;
(十六)将《领土资源执法监视划定》中的“领土资源”修改为“自然资源”,“领土资源主管部分”统一修改为“自然资源主管部分”,“领土资源部”统一修改为“自然资源部”。
本决议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上述规章凭证本决议作响应修改并对条文序号作响应调解,重新宣布。
自然资源部为何要整理这些规章?
整理与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不符内容
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已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法在土地征收程序方面作出了重大的完善和调解,划定地方政府在申请土地征收前应当完成现状视察、社会稳固危害评估、通告、听证、挂号、签署赔偿协议等程序,因此,原《征收土地通告步伐》所划定的“两通告一挂号”的主要制度等内容已不再适用,需要实时废止。
贯彻建设用地审批制度刷新精神
去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提出刷新土地妄想管理方法的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决议安排,自然资源部会同有关部分对土地使用年度妄想举行进了刷新完善,因此,原有的《土地使用年度妄想管理步伐》已不再切合刷新实践的要求,需要实时废止。
对行政执法、听证方面的规章举行整合
围绕自然资源部组建两年以来的事情实践,凭证职责推行需要,对原“一部两局”制订的有关规章举行精简合并和修改,凭证《关于周全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历程纪录制度重大执法决议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等主要刷新精神,增添了新的内容和事情要求。据此,废止《测绘行政处分程序划定》《领土资源部关于<领土资源行政处分步伐>第七条的诠释》,将《领土资源听证划定》《领土资源行政处分步伐》《领土资源执法监视划定》修改为《自然资源听证划定》《自然资源行政处分步伐》《自然资源执法监视划定》。
自然资源部组建以来,将周全整理部分规章作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机构刷新精神,推动自然资源管理职能重构“化学反应”的主要行动,2019年7月以来已组织完成了两批部分规章整理事情。两次整理竣事后,自然资源部部分规章总数由52部镌汰至40部。
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重点围绕《土地管理法实验条例》的周全修订及建设用地审批制度刷新等事情的实践,继续做好规章立改废释事情,一直提高自然资源法治化水平。
泉源:自然资源部网站
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2253号